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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記者 小劉軍 實習生 劉炳芳 通訊員 唐彬)前晚,小車駕駛員周某涉嫌醉駕被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特勤大隊民警查獲,其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羈押。據瞭解,從簡單的酒駕處理到醉駕辦理,特勤大隊積極探索醉酒駕駛刑事案件快速辦理工作方法,目前已建立快速偵查、快速移案、快速批捕的“三快”模式。其中,對醉酒駕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在立案後2日內移送檢察機關批捕、公訴。
  前晚9時許,特勤大隊民警在開福區湘江路的湘春路口進行酒駕專項整治時,現場發現並攔停駕駛牌號湘AW7181的小車駕駛員周某。執勤民警發現周某滿身酒氣,便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含量測試,後鑒定,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19.2mg/100ml,其行為已涉嫌危險駕駛罪。經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批准,昨日已將其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羈押。  (原標題:醉駕兩日內批捕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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